新中国第一届至第四届运动会在北京举行,第五届在上海举行,一至五届都未发行纪念币。第六届于1987年11月20日在南国大都市广州举行。1987年11月17日《人民日报》公布了由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陈慕华签发的货币发行公告,称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运会纪念币”将于1987年11月20日发行,一套3枚,每枚面值1角,直径20毫米,正面图案有会徽及国名、“第六届运动会”字样,背面图案分别是足球、排球、体操运动员和面值、年号。公告还特别说明该币“主要在广州、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城市发行”、“与现行人民币职能相同,与面值壹角的人民币等值在全国流通”。公告未披露发行量,在之后央行出版的纪念币工具书中,公开发行量为1053万枚,材质为铜锌合金,重2.62克,颜色金黄。
![1987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流通纪念币 1987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流通纪念币]()
![1987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流通纪念币 1987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流通纪念币]()
![1987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流通纪念币 1987年第六届全国运动会流通纪念币]()